安顺市西秀区谢朝芳美容皮肤科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朝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402MA6EC37J4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马槽社区体育路清馨家园小区1号铺夹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罚[2023]9号
2023年2月24日,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安顺市西秀区谢朝芳皮肤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顺市西秀区谢朝芳皮肤诊所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等行为。我局于2023年2月28日对安顺市西秀区谢朝芳皮肤诊所立案进行调查取证。
由于安顺市西秀区谢朝芳皮肤诊所在购进医疗器械时未按照规定收集保管相关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产品的合格证明和执行进货查验记录,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28日向安顺市西秀区谢朝芳皮肤诊所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安市监执三限提〔2023〕9号),2023年3月23日向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关于查询行政处罚情况的函》、向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公司发《关于查询相关产品价格的函》,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现场检查时对当事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3月7日当事人第二次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和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回复等证据证明材料,案件调查中未采取强制措施。
警告#罚款3.5万元#
35000.00元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