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物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一帆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20MA1HKGHN3C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83号12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11
(2020)沪0107民初10981号
服务合同纠纷
秦*
上海美物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
普陀
2
2020-08-18
(2020)沪0107民初10981号
服务合同纠纷
秦*
上海美物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3
2020-08-18
(2020)沪0107民初10981号
服务合同纠纷
秦*
上海美物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
普陀
4
2019-10-08
(2019)京0491民初11468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蒋**
上海美物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23
2020-05-14
(2020)沪0107民初4684号
岳**与上海美物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1-20
2019-10-11
(2019)京0491民初11468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蒋**与上海美物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浦处﹝2024﹞152024006522号
经查,当事人上海美物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个人因私出入境咨询服务的企业,自2016年2月5日起开始运营。2024年7月15日,当事人制作并使用写有“第九条,本协议一经签署,无论任何原因,甲方不得在签证结果出来前终止或撤销所缴纳的所有费用亦不可退还。”内容的格式合同与客户签订协议。至案发,当事人共签署了1份写有上述内容的格式合同,合同金额6000元。至查后,当事人已主动整改,不再使用写有排除消费者权利内容的格式合同。
罚款0.500000万元,警告
5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