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齐齐哈尔康润来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铁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4MA1BG7UH5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欣豪王府棚改小区B区29号楼00单元01层0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市监处罚﹝2024﹞10017号
经查明,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8 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注射用“环磷酰胺( 江苏恒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4041825未凭医师处方,截至2024年11月6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销售的处方药依旧不能提供出医师处方。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2024年7月18日,2024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各一份,证明 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事实。 2.2024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齐齐哈尔康润来肿瘤药房有限公司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铁市监通当罚[2024]号)给予警告。 3.2024年11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店店长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制作笔录的时间、地点、该(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交代的违法事实。 4.2024年11月6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单位)主体资格、行业许可资质。 5.2024年7月18日,2024年11月6日当事人提供处方药品销售票据各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处方药品的事实。 本局于2024年11月 8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齐铁市监罚告字[2024]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证据及内容告知了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当事人放弃了上述权利。
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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