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隋果鲜森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雄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MACB8MA062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大同路38号财富中心19楼1909-D04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美处罚〔2024〕202号
2024年08月01日上午11时,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东和村委会东村冯坡地块168号D001的海口隋果鲜森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小作坊正处于经营状态,有营业执照执照,该小作坊有一台半自动杀菌锅,一间冻库大约有5平方米,冻库里存放椰子肉20包(每包500克),加工场所存放椰子丝7包(每包500克),该加工场所有120平方米,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小作坊备案证明。2024年8月2日,经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符永就进行询问调查,确认未进行小作坊备案的事实。
依据《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及结合自由裁量理由,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