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理市云轩酒坊(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鹏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01MA6M9B234J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挖色镇挖色街租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大处罚〔2026〕71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玫瑰花酿酒于2025年9月3日购买自祥云昌隆果酒坊,采购数量为5千克,进货单价20元/千克,2025年9月3日当事人与大理市挖色镇开富散酒经营部签订转让合同后存货7.2千克,两项共计12.2千克。上述散酒销售价均为35元/千克,货值为427元。抽检当天向当事人购买样品2.2千克,支付35元/千克,合计支付70元(另0.2千克当事人拒绝收费),故本案违法所得为30元。经核实剩余10千克已被当事人自饮,现场未发现该批玫瑰花酿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作如下减轻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2.罚款3000元 。
3000.00元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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