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维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娜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4MABMUDGE2Q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南雁路流村段52号及南雁路52号院水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区D-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昌市监处罚〔2026〕55号
现已查明北京福源东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给北京市昌平区第一中学使用的大葱是由北京英维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北京英维商贸有限公司是从丰台区新发地市场大车区进的,进货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总共购进了62斤,进货单价0.8元/斤,进货价格为49.6元。2025年5月25日就已经全部销售完,没有库存,销售价格2元/公斤,销售额是62元,货值金额是62元。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大葱(购进日期:2025年5月24日),未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销售凭证及合格证明文件,未记录食品进货台账。当事人在购进及销售上述批次大葱(购进日期:2025年5月24日)时不知道其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已查明北京福源东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学校南邵中学使用的大葱是由北京英维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北京英维商贸有限公司是从丰台区新发地市场大车区进的,进货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总共购进了20斤,进货单价0.8元/斤,进货价格为16元。2025年6月23日就已经全部销售完,没有库存,销售价格2元/公斤,销售额是20元,货值金额是2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大葱(购进日期:2025年6月22日),未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销售凭证及合格证明文件,未记录食品进货台账。当事人在购进及销售上述批次大葱(购进日期:2025年6月22日)时不知道其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已查明北京福源东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给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学校南邵中学使用的胡萝卜是由北京英维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北京英维商贸有限公司是从丰台区新发地市场大车区进的,进货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总共购进了28斤,进货单价0.8元/斤,进货价格为22.4元。2025年6月23日就已经全部销售完,没有库存,销售价格0.8元/公斤,销售额是22.4元,货值金额是22.4元。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大葱(购进日期:2025年6月22日),未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销售凭证及合格证明文件,未记录食品进货台账。当事人在购进及销售上述批次胡萝卜(购进日期:2025年6月22日)时不知道其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是从北京水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租赁的固定摊位,面积36平方米,当事人以非连锁零售方式销售蔬菜,符合《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小食杂店。
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4.4元。
10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2
京昌市监处罚〔2025〕4926号
经查,北京三和汇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3月31日向北京市大兴区幸福泉翡翠城幼儿园销售的8.3斤大葱,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测,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的大葱是当事人2025年3月30日向北京三和汇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一共18斤,每斤1.5元,合计27元。当事人经营场所面积:36㎡,经营方式:零售。涉案大葱是当事人2025年3月29日从丰台新发地市场一大车上购进的,一共20斤,每斤0.9元,合计18元。大车商以当事人购买大葱数量少为由没有向当事人提供交易凭证、供货商资质和联系方式,仅向当事人提供了大葱的食品快检检测报告复印件,当事人没有制作食品采购台账。当事人一共销售大葱18斤,另耗损2斤大葱,未销售,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合计28.8元,违法所得27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元。
5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