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控能电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昌云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336909541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柳乐路258号1、2号楼四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6﹞362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违法货值以18元销售价计348台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共计货值6264元,违法所得3010.5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当事人已停止销售涉案产品整改到位,不再另行责令停止销售,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12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010.5元;3、没收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5台。上述罚没款合计15510.5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当事人已停止销售涉案产品整改到位,不再另行责令停止销售,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12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010.5元;3、没收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5台。上述罚没款合计15510.5元。
125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