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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曙燚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科迪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KP0TN8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海晏庙村防汛路1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27
(2024)浙02民终3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马**,王**,慈溪市曙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2-20
(2023)浙0282民初84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慈溪市曙燚电器有限公司,王**,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3-12-08
(2023)浙0282民初84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王**,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慈溪市曙燚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4
2023-09-27
(2023)浙0282民初84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马**,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慈溪市曙燚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5〕214号
当事人生产的洗衣机,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洗衣机货值金额为1575元。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3.罚款1200元;4.责令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12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06
2
慈市监处罚〔2023〕321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2022年9月1日共生产了型号为XP11-45的单桶洗衣机50台,产品经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1项。2023年3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WXs-22-60280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明确表示无异议,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也未提出复检申请。该批单桶洗衣机成本价为95元/台,销售价为100元/台,该款单桶洗衣机在2022年9月3日已经全部销售。本案总计涉案货值5000元,违法所得5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5100元,两项合计罚没款10100元整,上缴国库。
51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