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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太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谌雪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MA2L430F2T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梧田片区茶山单元C-05地块(北辰大厦)2号楼3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4
(2025)浙0304民初9315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温州太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文综罚字﹝2023﹞5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瓯文综罚字〔2023〕50号当 事 人:温州太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法定代表人:谌**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根据执法检查,本机关于2023年10月8日对当事人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23年9月28日,当事人在日常经营中,当事人在凌晨2时后还在营业,存在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事实。主要证据有:1.瓯海公安分局茶山派出所关于MAZEPARTYK涉嫌超时营业线索移送的函、证明本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你单位涉嫌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线索;瓯海公安分局茶山派出所提供的你单位监控录像光盘、对你单位经理李**的询问笔录和你单位平面布置图各1份证明MAZEPARTYK存在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行为。2.《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2023年10月8日执法人员依法亮证检查,证明你单位现场负责人承认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事实依据;3.《证据材料提取单》1共1张,证明2023年10月8日执法人员亮证检查时,你单位的经营场景;4.《证据材料提取单》2和3共2张,证明2023年10月8日执法人员亮证检查监控录像时,发现2023年9月16日3时9分和5时57分你单位的卡座内有顾客的事实依据;5.《证据材料提取单》4和5共2张,证明2023年10月8日执法人员亮证检查监控录像时,发现2023年9月16日3时26分和5时57分你单位的大厅内有顾客的事实依据;6.《证据材料提取单》6和7共2张,证明2023年10月8日执法人员亮证检查前台消费账单时,发现2023年9月16日2时5分和3时11分你单位前台消费账单内各有一笔消费记录的事实依据;7.法定代表人谌**《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承认存在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8.《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9.法定代表人谌**、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单位的合法身份信息;10.《证据材料提取单》8和9共2张,证明2023年7月19日,温州太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因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被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整改,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瓯文综罚告字〔2023〕50号),告知上述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符合听证条件。截止2023年11月22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亦未申请听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规定处罚。以及由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该情形符合《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修订版)》文化类第24序号“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规定。现决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自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次日起开始执行。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11月22日(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责令停产停业
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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