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24MA4L1AH98T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宁乡县玉潭街道通益社区一环西路339号富豪山庄(2栋)2座8888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0
(2025)湘0182民初4599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郑**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2
2023-03-22
(2023)湘0182民初27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宁乡市人民法院
3
2023-03-16
(2023)湘0182民初27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胡**
宁乡市人民法院
4
2023-03-16
(2023)湘0182民初27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袁*
宁乡市人民法院
5
2023-03-16
(2023)湘0182民初27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宁乡市人民法院
6
2023-03-16
(2023)湘0182民初27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陶**
宁乡市人民法院
7
2023-03-16
(2023)湘0182民初27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盛**
宁乡市人民法院
8
2023-03-16
(2023)湘0182民初27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戴**
宁乡市人民法院
9
2022-04-19
(2022)湘0182民初279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宁乡市人民法院
10
2022-04-19
(2022)湘0182民初27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
宁乡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7
2023-04-03
(2023)湘0182民初33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27
2023-04-03
(2023)湘0182民初33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3-19
2023-01-12
(2023)湘0182民初5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3-19
2023-01-12
(2023)湘0182民初5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3-19
2023-01-12
(2023)湘0182民初5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3-19
2023-01-12
(2023)湘0182民初55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陈**、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3-19
2023-01-12
(2023)湘0182民初5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3-19
2023-01-12
(2023)湘0182民初5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9-08
2022-08-29
(2022)湘0182执3270号
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范**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7-26
2022-04-21
(2022)湘0182民初279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877.9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2号
2026年3月10日,我局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安泰·幸福里小区进行举报投诉的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南苑消防控制室仅安排1名持证人员值班;北苑消防控制室2名值班人员均未持证上岗;西苑消防控制室仅安排1名持证人员值班。其(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和(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12日立案查处
给予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宁乡市消防局
2026-05-09
2
宁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3号
2026年03月26日,监督员肖池丞、王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及长沙市消防救援局下发的《督办通知》,依法对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幸福里综合楼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1、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消火栓泵,水泵无法正常启动,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3.2条之规定;2、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水泵无法正常启动,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2.2条第2项之规定;3、抽查建筑负一层防烟系统,发现部分送风口无法手动打开,个别送风阀模块被拆除,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抽查建筑十六层排烟阀,手动打开排烟阀,模块无反馈信号,风机未正常启动,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8.2.2条第2项之规定;4、抽查该建筑,发现15至17层前室未采用防火门与疏散走道进行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6.4.3条第3项之规定;5、十六层厨房与其它区域未采用防火门进行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3 条第2 项之规定。其1-3条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其4-5条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我局于2026年03月30日立案查处。
给予长沙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及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4000.00元
宁乡市消防救援局
2026-05-09
3
宁市监案字(2024)177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宁乡市“幸福里”小区64台电梯的使用单位,本局于2023年10月25日对当事人设立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心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电梯的安全管理。本局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4日改正。本局于2023年12月14日对当事人处复查,当事人未改正。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指定了四名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5日报名了资格培训,考取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并按规定将上述人员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电梯安全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