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岑溪市恒威工程机械服务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雨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481MA7ANT10XW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岑溪市沿江一路100号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梧(岑)环罚字〔2024〕2号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
2024年3月15日,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上级交办线索,反映在岑溪市岑城镇上奇社区紫妮三组处有废机油运入铁皮建设的仓库。随后,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岑溪市岑城镇上奇社区紫坭三组凌进桂的车棚内贮存工程机械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贮存废机油的场所地面未硬化、未建设导流沟及回收措施、未进行密闭。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中6.1.3"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及6.1.4"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 / s ),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 / s ),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等标准要求。当事人贮存危险废物(废发动机油)的场所不符合上述的贮存标准要求。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123166.00元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