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众爱车业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芸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521MA2WFC4W1M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当涂县姑孰镇振兴中路2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市监处罚〔2025〕302号
当事人于2025年7月24日从台州爱玛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了型号为TDR8125Z的电动自行车5辆,裸车价格(不含电池)1860元/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重庆爱玛车服科技有限公司出库单,该款车辆配套电池的进货价格为554元/组(48V、21AH)。当事人标称整车销售价格为2500元/辆(含电池),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之日(2025年9月11日),除检验样品外,其他四辆均以售出,销价格为2500元/辆,违法行为持续时间1个月19天。因电动自行车检验标准中不对蓄电池质量进行检验,故无法判定蓄电池是否合格,蓄电池成本可不计入成本。故经核算,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5辆,售出4辆,货值金额为(2500-554)*5=9730元,违法所得为(2500-554-1860)*4=344元。
1;罚款玖仟柒佰叁拾元; 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肆拾肆元; 3;没收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品牌:爱玛,型号:TDR8125Z)一辆。
9730.00元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