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尚遥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伟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1599598634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汀兰街256号5幢-1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市监处罚﹝2026﹞47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杭州尚遥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牛仔长裤(款号:6531358077)共14件,成本价52元/件、销售价89.7元/件,以下简称“涉案产品”)。涉案产品全部分销给了衢州市柯城区品郭服装店,其中13件召回并退货。2025年8月28日,根据第四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远东正大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对杭州尚遥服饰有限公司在售的涉案产品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10月10日,远东正大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ZJJZFZ122*****399065)。涉案产品所检项目(耐湿摩擦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GB/T3920-2008要求,判定该产品质量不合格。2026年1月7日,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ZJJZFZ122*****399065),并告知检验结果。当事人确认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2026年1月20日,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与涉案产品同批次牛仔长裤。截止本案调查终止,当事人成功售出牛仔长裤1件,获利37.7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杭州尚遥服饰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牛仔长裤(款号:6531358077)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属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行为。;根据《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分则第一章产品质量类二、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本局认为,当事人杭州尚遥服饰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牛仔长裤(款号:6531358077)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属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行为。;根据《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分则第一章产品质量类二、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