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浩口镇正美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正美 | 注册资本:0.006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5MA48JG316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潜江市浩口镇浩口村四组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4〕13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经核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从事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活动。
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充装台共安装有3台液化石油气灌装秤,其中2台蓝色秤为新秤,1台灰白色秤为旧秤。使用蓝色新秤进行灌装需扫描气瓶二维码,充装完成后自动记录充装信息;使用灰白色旧秤无需扫描气瓶二维码即可完成充装,亦无法自动生成充装记录。当事人在对气瓶进行充装时,蓝色新秤和灰白色旧秤均有使用。当事人对使用灰白色旧秤进行充装的气瓶,未建立充装记录。
2023年11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已完成充装的气瓶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进行了充装,该气瓶信息化管理平台登记信息为:1.基本信息:二维码2812700920;充装单位:潜江市诚心气站;气瓶状态:超期未检。2.充装信息:该气瓶暂无充装信息。3.检验信息:制造时间2017-11,应检验时间2021-11,设计使用年限2025-11,实际时间:本次检验时间(暂无),检验环编号(暂无),下次检验时间2021-11,实际使用年限2029-11。
另查明,当事人在为上述气瓶进行充装时,通过扫描其站内自有的另外一个有效的二维码铭牌(2811833593)为该气瓶进行充装。
2023年11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潜)市监特令〔2023〕第065号),责令当事人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立即停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2023年11月17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整改书》及整改后的图片。
2023年12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当事人已拆除灰白色旧秤,建立了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