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海宾 | 注册资本:3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078742755XW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554号正丰大厦2-208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5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济南荣金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2
2023-06-15
(2023)鲁01民终618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〇医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0-27
(2022)鲁0191民初48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〇医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2-09-26
(2022)鲁0191民初48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医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2-08-25
(2022)鲁0191民初48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医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2-08-24
(2022)鲁0191民初48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医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0-08-26
(2020)鲁0191民初3463号
劳动争议
张**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0-08-26
(2020)鲁0191民初3463号(2020)鲁0191民初3464号
劳动争议
张**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0-08-26
(2020)鲁0191民初3463号
劳动争议
张**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14
2021-08-19
(2021)鲁0103执异177号
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瀚维林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市中区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1-30
2020-12-09
(2020)鲁01民终13272号
劳动争议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与张**劳动争议二审(2020)鲁01民终13272号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8-04-17
2018-01-29
(2017)鲁0191民初1807号
劳动争议
陈**与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物业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7-12-28
2017-11-20
(2017)鲁0191民初2805号
劳动争议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与孔**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7-12-28
2016-12-16
(2016)鲁01民终613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济南舜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07-18
2017-06-15
(2016)鲁0191民初2245号之一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与济南舜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7-06-07
2017-05-08
(2017)鲁0191民初199号
劳动争议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与崔**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5-09-16
2015-09-16
(2015)济中立终字第6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济南舜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4-09-22
2014-09-22
(2014)高民初字第70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3-11-08
2013-11-08
(2013)历城商初字第958-1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历城市监处罚〔2025〕137号
经查,当事人作为转供电主体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交纳电费同时向创新大厦租户收取一般工商业电费。当事人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户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用户编号:3700268946254。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转供电单位对峰谷分时电表以外的其他非直抄用户,除损耗费用外,不得随电费加收其他任何费用,非直抄用户当月到户电价=转供电单位与电网企业当月结算平均电价/(1-损耗率)。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2%。
经查实,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当事人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市供电公司的总用电量为2263693千瓦时,交纳的总电费为1663006.43元,当事人与电网企业月结算平均电价及非直抄用户当月到户电价,详见创新大厦购销电费明细表。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当事人采取“先用电、后收费”的方式收取创新大厦租户电费。其中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创新大厦租户用电量为783558千瓦时,当事人向其收取电费的标准为1.3元/千瓦时,收取电费1018626.08元,多收价款379472.24元。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创新大厦租户用电量为257226千瓦时,当事人向其收取电费的标准为0.92元/千瓦时,收取电费236648.8元,多收价款21169.83元。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创新大厦租户用电量为366236千瓦时,当事人向其收取电费的标准为0.9185元/千瓦时,收取电费336388.62元,多收价款11479.5元。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当事人多收价款412121.57元。当事人对上述多收电费均已计入账册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并逐月转入账册的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直至截止到我局检查之日,当事人因将上述收取的电费用于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变压器升级等工作,未向创新大厦租户退还多收电费。
另,2024年8月21日,当事人将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多收其租户“济南维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费共计68353.64元退还给该公司;2024年10月25日,当事人将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多收其租户“历城梓辰火锅店”的电费共计73045.62元退还给该公司;2024年10月25日,当事人将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多收其租户“山东峰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费共计3163.02元退还给该公司。
综上,当事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共销售电量1407020千瓦时,违法所得267559.29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当事人采取“先购电,后用电”的预付费形式以0.9185元/千瓦时收取创新大厦租户电费,截止到2024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创新大厦租户用电量为401212千瓦时,收取电费368513.22元,多收价款6886.29元。根据《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预购电价”标 准不得高于高峰时段燃煤发电基准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电度输配电价,以及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之和(上述三项现行合计标准为每千瓦时 0.9185 元)。“预购电价”与“终端用户当月到户电价”电费差额部分应定期多退少补, 退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 个月。当事人于2024年12月6日将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多收的部分电费3784.99元退还给创新大厦各租户,剩余3101.3元将在法定退补周期内退还给租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举报信1份,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2.当事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唐斌身份证及工作人员范丽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情况、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情况及现场检查陪同人员身份情况;
3.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了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4.协助调查函及历月电费明细表各1份,证明向供电公司协查及当事人电表户号总用电量及总费用交纳情况;
5.历城区供电公司与当事人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电表用电性质情况;
6.询问笔录3份,证明当事人涉嫌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详细情况及退费情况;
7.协助调查函、供电公司提供的历月电费明细7页,证明当事人自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历月相供电公司缴纳电费的明细情况;
8.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的增值税发票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267559.29元;
三、罚款26755.93元,上缴国库。
26755.93元
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