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津区白沙镇开口香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泽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6MA5YJQGT0B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柳林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3)254号
2023年3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到12315投诉单,投诉单称消费者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柳林组的江津区白沙镇开口香副食店购买蛋糕,未看见商家公示许可证。2023年3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柳林组的江津区白沙镇开口香副食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从事蛋糕制售的经营活动,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当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立案后,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依法收集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现已于2023年5月15日查清案件事实。 经查,当事人系2013年11月7日依法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零售。 2023年3月2日,当事人与房东李传君签订了租赁合同,租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柳林组门市,对门市进行装修后,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3年3月10日开始从事蛋糕制售经营活动。 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未进行财务记账,按现场查实的数量计算,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4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对涉案的34个蛋糕自行进行了销毁,并停止经营活动,随后向本局提交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于2023年4月19日,依法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5001161103143。
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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