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扎兰屯市美和香业纸业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明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83MA0Q93C20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繁荣办发达广场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扎市监城南处罚〔2025〕22号
经查,当事人扎兰屯市美和香业纸业店(王明臣)成立于2014年,组成形式:个人经营。2025年02月27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扎兰屯市美和香业纸业店处于经营状态,该店东侧和西侧货架上摆放的待售殡葬用品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询问,该店由王明臣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经营者王明臣夫妻二人并不知道经营殡葬用品需要进行标价销售,因该店未建立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1000.00元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