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良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B1BRX8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世界五金城15幢215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1
(2023)浙0102民初1084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贾**
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1-09-01
(2020)浙0104民初10281号
追偿权纠纷
杭州卓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冯**,范**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3
2021-06-02
(2021)浙1023民初15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赵**,王**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萧山支公司,黄*,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4
2021-04-22
(2021)浙1023民初15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王**,赵**
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萧山支公司,黄*
天台县人民法院
5
2021-02-22
(2020)浙0104民初10281号
追偿权纠纷
杭州卓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冯**,范**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6﹞4710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6日15时07分,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5国道31K+100检查时发现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海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玖拾元整。
4290.00元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2
杭路政罚﹝2025﹞60166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2日18时01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6(青山湖大桥)临安方向检查时发现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352.00元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04
3
杭路政罚﹝2025﹞0451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2月28日06时59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萧山南收费站检查时发现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1084.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3
4
丽路政罚﹝2025﹞01115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07日12时28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遂昌东检查时发现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1953.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3
5
杭路政罚﹝2025﹞4749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01日17时22分,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60(荷禹路)临平方向K7+460检查时发现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363.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02
6
嘉路政罚﹝2025﹞52312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5日02时16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桐乡方向K159+380检查时发现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百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226.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5
7
湖路政罚〔2024〕02149
2024年5月17日11时22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华育雄、吴宏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5-17 05:13:02车号为浙A9Y021在G104(杨鹿线)杭州方向K1353+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142.1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3.15吨。
-
30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3
8
嘉路政罚〔2024〕01897
2024年9月12日16时22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中鹏、杜燕云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9-07 07:37:53车号为浙A5W561在X216(七大公路)大桥方向K3+59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7.4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46吨。
-
639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9
嘉路政罚〔2024〕26862
2021年3月29日9时11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亮、徐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1-03-28 16:16:31车号为浙A7W802在G228(228国道)东兴方向K3598+9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9.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3吨。
-
1575.00元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2
10
嘉路政罚〔2024〕01627
2023年6月24日11时4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中鹏、杜燕云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6-20 16:37:07车号为浙A7W802在X202(乍王线)乍浦、王江泾方向K30+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0.1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1.15吨。
-
1702.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