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晴隆县晨奕鲜生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24MAALU7MK0E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东观街道五里社区天隆家园A区6栋2-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晴市监处[2024]80203号
经查:晴隆县晨奕鲜生超市成立于2021年8月2日,位于晴隆县东观街道五里社区天隆家园5-2-7(红绿条旁小广场),超市面积140平米,主要经营食品、烟酒、百货、干货、日用品、果蔬销售。经营者江林不是中共党员,也没有当选过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当事人于2024年1月15日从兴义市吉祥农贸市场购进老姜25公斤,购进价8元/公斤,购进总价格200元,采购时未向供货商索取经营资质和进货单据,未查验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该批老姜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运用中心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批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老姜已全部售完,销售价格为5.99元/斤,总销售价格为299.5元,该批老姜货值金额299.5元,违法所得299.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6月7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1份,证明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运用中心抽检符合法定程序的事实。 2、2024年7月2日,《现场笔录》1份,证明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老姜的现场检查情况; 3、2024年7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现场照片3张,证明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老姜的现场情况和销售价格的事实; 4、2024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的《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XBJ24522324690249002)《检验报告》(编号:XBJ24522324690249002)、《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知道检验结果,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不要求复检的事实。 5、2024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江林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品的事实经过; 6、2024年2月22日,当事人江林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我局有管辖权; 7、2024年2月22日,当事人提供老姜购进票据材料2份,证明当事人购进数量、购进时间的事实。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证明当事人首次违法的事实。
警告#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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