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顺事发人和果品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广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12MA172K06XU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泰富嘉园D区1栋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双市监免罚〔2024〕100号
当事人于2024年5月11日从双阳区邵老四蔬菜批发部购进抽检的姜,进货价格为125元/件,共购进1件(7.5kg),抽样数量(含备样)为3.018kg,单价为19.98元/kg,抽样基数为3.018kg,货值为60.30元,违法所得为10.00元。目前该批次姜已全部售出。当事人进货时向双阳区邵老四蔬菜批发部索要了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复印件和蔬菜、水果类快速检测结果单,并对姜的外观以及新鲜度进行了查验,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因当事人销售的抽检批次姜供货商为双阳区邵老四蔬菜批发部,云山所于2024年7月8日将案件线索移送到供货商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年5月11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对双阳区顺事发人和果品生鲜超市经营的姜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6月14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AGE512001AGF603646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6月14日,云山所执法人员前往双阳区顺事发人和果品生鲜超市送达《检验报告》(No:AGE512001AGF6036467)、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和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不合格结果以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申请复检和提出异议的权利。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姜,该店的日常经营者陪同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在《现场笔录》上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购进批次为2024年5月11日姜的供货商资质、进货凭证和检验证明,当事人在限制期间内向执法人员提供了抽检批次姜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复印件和蔬菜、水果类快速检测结果单。
经执法人员初步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案情,2024年6月14日,经本局领导批准对双阳区顺事发人和果品生鲜超市立案调查。
当当事人于2024年5月11日从双阳区邵老四蔬菜批发部购进抽检的姜,进货价格为125元/件,共购进1件(7.5公斤),抽样数量(含备样)为3.018kg,单价为19.98元/kg,抽检基数为3.018kg,货值为60.30元,违法所得为10.00元。目前该批次姜已全部售出。当事人进货时向双阳区邵老四蔬菜批发部索要了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复印件和《蔬菜、水果类快速检测结果单》,并对姜的外观以及新鲜度进行了查验,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分局决定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2024-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