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安海镇朱忠梅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忠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82MA32JT605F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鸿江东路49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处罚〔2025〕08-119号
2025年7月21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依法对晋江市安海镇朱忠梅食品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货架上发现在售的48粒南孚聚能环4无汞碱性电池(商标:“南孚”、“聚能环”,规格:7号,生产日期:2025-02),外包装上标有零售价2元/粒,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相应的进货票据,执法人员即依法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当场开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等文书,依法对上述电池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并开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告知当事人限期提供上诉电池的合法进货票据等材料,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相关材料。2025年7月23日,我单位收到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鉴定证明(鉴定证明编号:(2025)506098号),鉴定结论为:“上述南孚碱性电池经我公司鉴定人鉴定,不是我公司生产以及授权单位生产的产品,经确认为侵犯我公司商标“南孚”专用权的产品。”
-
-元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