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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汤峪镇意达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建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26MACKFM5X0N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汤峪镇汤峪大道西段北排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眉市监处罚〔2024〕15号
2024年1月15日,本局接到陕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转来投诉(编号:1610326002024011518260535),投诉内容:投诉人反映其2024年1月14日在眉县汤峪镇太白山七月酒店东南50米(汤峪大道北)的意达便利店购买了“双汇香辣香脆肠”和其它商品(共消费23元),购买后发现“双汇香辣香脆肠”过期,产品包装显示生产日期2023年8月18日,产品包装标注有“请在20231115前食用”。投诉人诉求“按食品安全法148条进行退一赔十不满一千为一千”,并对商家售卖过期产品行为进行查处等。2024年1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双汇香辣香脆肠”标注保质期至“2023年12月19日”,标注净含量:32g,共1袋,当事人销售的“双汇香辣香脆肠”已超过其标注的保质期,投诉人投诉情况属实。当日,本局对当事人销售的1袋“双汇香辣香脆肠”依法予以扣押。2024年1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询问时,当事人经营者承认当事人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经查,涉案“双汇香辣香脆肠”当事人进价0.9元/袋,零售价1.5元/袋,因当事人不能提供销售明细清单,超过保质期以后的销售情况无法计算。
没收并销毁扣押当事人眉县汤峪镇意达便利店尚未售出的1袋“双汇香辣香脆肠”;对当事人眉县汤峪镇意达便利店处以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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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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