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瓦溪镇爱芳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健生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621MA541L8030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紫金县瓦溪镇半岗村委会10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紫市监处罚〔2023〕148号
2023年8月1日,瓦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消费者投诉在紫金县瓦溪镇爱芳商店购买的卫龙辣条属于过期产品。2023年8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紫金县瓦溪镇半岗村委会109号的紫金县瓦溪镇爱芳商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正在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钟健生在现场配合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店右边第二个门进门,中间货架的左边,最上面一层发现有商品:①“大面筋(调味面制品)”13包,外包装标注:辣条、大面筋;食品名称:大面筋(调味面制品);净含量:28克;生产日期:2023.03.14; 保质期:120天;②“小面筋(调味面制品)”6包,外包装标注:辣条、小面筋;食品名称:小面筋(调味面制品);净含量:(18+6)克;生产日期:2023.02.07;保质期:120天;③“小面筋(调味面制品)”1包,外包装标注:型辣、小面筋;食品名称:小面筋(调味面制品);净含量:30克;生产日期:2022.02.24;保质期:120天。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鉴于当事人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对上述过期食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发出《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紫市监强制〔2023〕0000261号)、《财物清单》(文书编号:0000261号)、《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紫市监询通〔2023〕0005626),由钟健生签名确认。为进一步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当日经请示我局领导批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执法人员在该店右边第二个门进门,中间货架的左边,最上面一层发现有商品:①净含量为28克的“大面筋(调味面制品)”,当事人于2023年4月9号从紫金县紫城镇振记贸易部进购,共购进2盒,进货价15元/盒,1盒有16包,零售价1元/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外包装标注“保质期:120天”,于2023年7月12日超过保质期,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商品数量为1包,现场剩余13包,货值金额14元,剩余13包均由执法人员进行扣押;②净含量为(18+6)克的“小面筋(调味面制品)”,当事人从紫金县紫城镇振记贸易部进购,共购进1盒,进货价14元/盒,1盒有8包,零售价1元/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7日,外包装标注“保质期:120天”,于2023年6月7日超过保质期,现场剩余6包,货值金额6元,均由执法人员进行扣押;③净含量为30克的“小面筋(调味面制品)”,当事人于2023年3月从紫金县紫城镇振记贸易部进购,共购进1盒,进货价15元/盒,1盒有16包,零售价1元/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外包装标注“保质期:120天”,于2023年6月24日超过保质期,现场剩余1包,货值金额1元,由执法人员进行扣押。上述3种商品共销售1件,剩余20件,违法所得合计1元,货值合计金额21元。
以上违法事实,当事人供认不讳。
1.没收违法所得1元;
2.对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
没收过期的净含量为28克的“大面筋(调味面制品)”13包、净含量为(18+6)克的“小面筋(调味面制品)”6包、净含量为30克的“小面筋(调味面制品)”1包。
5000.00元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