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珠海市小林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木荣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4MABMM9WK9W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东侧临时商铺5号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珠金市监处罚〔2026〕301号
经查,当事人是“叉车”(产品名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CPC;特种设备代码:511033009202453296;产品编号:14BD22236)的使用管理人,主要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业务。当事人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7月30日期间使用加装了无铭牌信息铲斗式属具(带弧形护架)的“叉车”(产品名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CPC;特种设备代码:511033009202453296;产品编号:14BD22236)在其经营场所装卸废旧物品,构成超过允许工作的参数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当事人已将涉案叉车的铲斗式属具(带弧形护架)拆卸完毕。
依据《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三)超过允许工作参数使用特种设备的”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超过允许工作参数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