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明创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4MA381DEF2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东源箱包基地30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干市监处罚〔2026〕38号
2026年2月13日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移送至我局处理,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4日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到当事人,当事人立即对采购了该批次拉杆箱的经销商(客户)进行召回处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要求行政复议,认可该检验结果;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采取了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收集与固定书证等调查取证方式,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于2026年5月6日调查完毕,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5年省级监督抽查(政府采购第一批)中,当事人生产的旅行箱包【产品名称:旅行箱包-森境奇旅系列-小蓝象行李箱(20寸)、生产者:江西省明创箱包皮具有限公司、规格型号:20寸、生产日期/批号:--/款号:HTT150010】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其中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符合QB/T 2155-2018《旅行箱包》标准要求,依据《四川省旅行箱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旅行箱包的生产入库单和成品销售单,当事人生产的批次旅行箱包数量有460只,生产成本55元/只。生产成本的货值金额是贰万伍仟叁佰柒拾元整(¥:25300.00元)。由于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该批次不合格的旅行箱包以60元/只的价格陆陆续续对外销售,货值金额是贰万柒仟陆佰元整(¥:27600.00元)。2026年3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成品仓库进行检查,未发现该批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旅行箱包,当事人称全部销售完了,且在召回函截止日期之内,有客户回复称采购的该批次旅行箱包销售出去了,导致无法追回。获利2300元 。
1、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并处罚款27600.00元整,合计贰万玖仟玖佰元整(¥:29900.00元)上缴国库。
27600.00元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