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美齐鲜生零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春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624MACXJN6U9U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云中街道怀应路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怀市监处罚〔2024〕63号
2024年8月29日,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怀仁市齐美生鲜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抽检,2024年9月27日,我局收到网传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RD2408S33634,报告显示8月29日怀仁市齐美生鲜超市所售的鲜面条(生湿面制品)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9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被抽检单位,当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无库存,我局告知被抽检单位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怀仁市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不得拒绝、逃避,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怀仁市市场监管局或者其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法定时间内,我局未收到该单位提出的申请。该单位销售检验不合格食品食品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 第四项之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警告。进货时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二、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