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肃桐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者智翔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02MA73XU6457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钟楼滩景江小区2单元15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监罚﹝2025﹞5-2号
经查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内容“……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者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相关要求,以及武都区《关于陇南志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煋龙郡住宅小区一期1#2#3#号楼及多层1-4幢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的通知》(武发改价管〔2021〕57号)文件要求,陇南志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该小区时已包含供气设施工程的所有价款,售房时受买人通过房款已缴纳该供气工程所包含的费用,该小区完工并交房后,由甘肃桐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管理物业。甘肃桐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开始交房时向103户首批住户收取了每户2560元的天然气入户费,该行为与以上国家及地方政府指导性要求相违背,构成涉嫌收取天然气入户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重复收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高俊睐对以上涉嫌违法行为予以认可。
对甘肃桐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26368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26368元,大写贰万陆仟叁佰陆拾捌元整。
26368.00元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2
2
陇市监罚字﹝2025﹞5-2号
经查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内容“……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者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相关要求,以及武都区《关于陇南志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煋龙郡住宅小区一期1#2#3#号楼及多层1-4幢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的通知》(武发改价管〔2021〕57号)文件要求,陇南志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该小区时已包含供气设施工程的所有价款,售房时受买人通过房款已缴纳该供气工程所包含的费用,该小区完工并交房后,由甘肃桐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管理物业。甘肃桐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开始交房时向103户首批住户收取了每户2560元的天然气入户费,该行为与以上国家及地方政府指导性要求相违背,构成收取天然气入户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重复收费。
综上,我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构成了收取天然气入户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重复收费的违法事实,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决定对甘肃桐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违法所得0.1倍的罚款,计263680×0.1=26368元(贰万陆仟叁佰陆拾捌元)。
26368.00元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