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慧轩 | 注册资本:67634.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76682074X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北巷12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0
(2025)新0105民初47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汇金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昆仑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2
(2025)新0105民初47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汇金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昆仑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3
2025-07-29
(2025)新0103民初9129号
侵权责任纠纷
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处置监测中心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
2025-07-21
(2025)新0105民初47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昆仑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汇金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5
2025-07-18
(2025)冀10民终3819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6-23
(2025)新7101民初1056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苏**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7
2025-05-20
(2024)冀1003民初8890号
委托合同纠纷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8
2024-12-04
(2023)新0106民初467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9
2024-11-24
(2024)新0105执403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10
2024-10-14
(2024)新0103民初936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克拉玛依普特龙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25
(2024)新01民终3319号
侵权责任纠纷
库尔班·苏莱曼
广东多辉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3-12
(2023)新0103民初8785号
侵权责任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多辉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15-09-19
(2015)新民二初字第110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胡**
李**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4
2015-06-20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27
2024-11-25
(2024)新0105执403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5-23
2024-04-07
(2024)新0104执2186号
人格权纠纷
李**、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3580.07元
执行案件
3
2024-01-30
2023-05-22
(2022)新0104民初78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979208.12元
民事案件
4
2023-06-26
2023-05-28
(2022)新0105民初47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6979.06元
民事案件
5
2023-06-22
2023-06-20
(2023)新0103执746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06-17
2023-04-10
(2023)新0103民初20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克拉玛依普特龙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2-21
2023-02-20
(2022)新0104执36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绿盛徕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10-24
2022-08-09
(2022)新0103民初345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钱**、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2-08-21
2022-07-25
(2022)新0103民初484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4725.08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6-01
2022-01-13
(2022)新7101财保3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奎愉供热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1360769.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乌沙交执运政(2025)0389号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和保存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1
2
新乌沙交执运政(2025)0269号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8
3
乌天市监处罚【2023】129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站位于大湾北路东11巷31号,食堂于2020年12月30日进行装修,2021年05月31日开始从事餐饮服务,食堂性质为职工食堂,由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每月每人补助300元,就餐职工每人每月缴纳150人,就餐人数每天平均60人左右,所有费用全部用于采购食堂原材料(米、面、油、蔬菜等),因该食堂未对外经营,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鉴于当事人能够在案件查处中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如实陈述其违法事实,积极提供证据材料,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未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本着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黑甲山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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