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爱来客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文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403MA1C6M4Y6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4委先锋小区4号楼10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工农市监处罚[2024]2号
当事人于2023年2月18日共购进一箱24袋“今麦郎鲜虾鱼板面”在其店内销售,生产日期均为2023年1月19日,保质期6个月(至2023年7月19日止),上述批次方便面在保质期内售出23袋,过期后当事人未能及时清理下架,并在2023年10月15日售出1袋“今麦郎鲜虾鱼板面”,进价每包2.1元,销售价每包2.5元(投诉者在2023年10月15日在“鹤岗市工农区爱来客食品店”共支付5.00元,其中有一袋2.5元的“今麦郎鲜虾鱼板面”)。货值金额共计60元,违法所得0.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
2.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3.询问笔录1份、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进货单据复印件1份、当事人提交证据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积极配合我局开展工作,主动承认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和基本情况;
4.减轻处罚申请书1份,证明当事人书面申请减轻处罚。
以上证据均由出证人签名确认,能够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元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