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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红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0267153533X5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人民路(客运中心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吉**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庞**,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3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吉**
庞**,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3
2024-12-27
(2024)陕0802民初108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杜**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4
2024-11-26
(2024)陕0802民初108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米*
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5
2023-05-18
(2023)陕0802民初3155号
机动车佳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乔**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6
2019-08-27
(2019)陕0802民初63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任**,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王*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7
2019-04-10
(2019)陕0802民初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王**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0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吉**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吉**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30
2024-12-12
(2024)陕0802民初89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与赵*、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6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31
2022-12-22
(2022)陕08民终50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6-23
2022-04-11
(2022)陕0802民初41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26
2019-10-24
(2019)陕0802民初63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7852.61元
民事案件
5
2019-10-31
2019-09-23
(2019)陕08民终31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高**、原审被告王乐榆、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06-04
2019-05-27
(2019)陕0802民初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712.83元
民事案件
7
2014-12-09
2014-12-09
(2014)榆中民二终字第003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平安财保榆林中心支公司与张俊娥、方媛、杜永清、田树军、通达公司、高飞飞、乔世林、太平洋财保榆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4-12-09
2014-12-09
(2014)榆中民二终字第003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张**、方*、原审被告杜永清、田树军、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高飞飞、乔世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4-01-20
2014-01-20
(2014)榆民初字第0050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张**、方媛与被告杜**、田**、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高**、乔**、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4-01-03
2014-01-03
(2014)榆民初字第0050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张**、方媛与被告田**、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高**、乔**、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701交罚﹝2025﹞462号
2025年11月05日,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所属陕KT0234出租车驾驶员刘江驾驶该车在曹家滩,大保当分别招揽三名乘客至榆林市,并约好到目的地后向每名乘客收取固定50元乘车费,共计150元。陕KT0234车辆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出租客运,该车长期往返榆林至大保当,曹家滩接送乘客并分别向每名乘客收取固定乘车费。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构成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规行为。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所属车陕KT0234出租车构成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2
陕0701交罚﹝2025﹞193号
2025年06月18日,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所属陕KT3103出租车驾驶员朱利平在榆林市府谷县搭载三名乘客至榆林市区。陕KT3103出租车经营范围为出租客运,且在2025年5月15日,因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我单位向当事人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该车仍然未改正。当事人构成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所属陕KT3103出租车构成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9
3
陕0701交罚﹝2025﹞71号
2025年03月22日09时40分,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在驼峰路学府苑附近,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发现驾驶员朱利平驾驶陕KT3103出租车从小保当搭载三名乘客至榆林市区,收取每人乘车费60元,2025年2月底以来该车经常在榆林与大保当往返接送乘客并收取乘车费,当事人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所属车辆陕KT3103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决定给予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8
4
陕0701交罚﹝2025﹞63号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所属陕KT0125出租车驾驶员申云飞驾驶该车于2025年03月20日11时分别在榆阳区曹家滩招揽一名乘客、金鸡滩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揽三名乘客送至榆林火车站,并收取曹家滩上车乘客90元乘车费,另外三名乘客每人60元乘车费。陕KT0125车辆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出租客运,该车长期在固定的线路往返运送乘客并收取固定的乘车费,构成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榆林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榆阳出租分公司所属陕KT0125出租汽车构成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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