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山县石塘镇邦邦电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同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5LGGE21B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灵山县石塘镇三十米街路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4〕17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5日从徐州恒驰机车有限公司购进车身均为红色但没有张贴CCC认证标志、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车身车架号分别为RYD23100254B、RYD23100261B、MP23050590、RYD23100256B、RYD23100097B、RYD23060551D、RYD22080810G、RYD23090921G、RYD23100263B、RYD23100061B 、RYD23100259B的11辆福田牌三轮电瓶车,放置于灵山县石塘镇三十米街路口的经营场所对外销售。2023年12月28日本局检查时,当事人能提供上述三轮电瓶车的合格证(发证日期跨度时间从2023年6月20日到2023年12月20日),但未能提供相应的证书。当事人承认上述三轮电瓶车(不含蓄电池)(按上述车架号表述顺序)销售价格分别为1700元/辆、2000元/辆、2000元/辆、1700元/辆、1900元/辆、1400元/辆、1300元/辆、1400元/辆、1900元/辆、2000元/辆、1700元/辆。由于当事人未建立完整的购销记录或台账等,无法查清其相应销售收入,涉案三轮电瓶车货值总金额经计算共1900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已销售的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的三轮电瓶车,并拟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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