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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481582794671G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耒阳市蔡子池办事处德泰隆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3
(2023)湘04民终3591号
产品责任纠纷
浏阳林泰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李**,耒阳市东湖圩镇黄检要烟花爆竹爆销售店,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2-14
(2021)湘0481民初8211号
劳动争议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刘**
耒阳市人民法院
3
2020-11-26
(2020)湘0481民初94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罗**
耒阳市人民法院
4
2019-10-23
(2019)湘0481民初10678号
产品责任纠纷
郑**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耒阳市人民法院
5
2019-09-04
(2019)赣0322民初18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栗花炮连锁有限公司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
6
2019-07-23
(2019)湘0481民初1193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耒阳市大市乡老三烟花专卖店,李**
耒阳市人民法院
7
2019-06-26
(2019)湘0481民初1193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李**,耒阳市大市乡老三烟花专卖店
耒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6
2023-05-10
(2023)湘0481执恢107号
其他案由
恢复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2-10-29
2022-01-12
(2021)湘0481民初8211号
劳动争议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刘**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0750.06元
民事案件
3
2022-10-12
2022-09-23
(2022)湘0481执45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8-23
2022-07-30
(2022)湘0481执2132号
其他案由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刘**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28
2020-12-10
(2020)湘0481民初94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诉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25
2020-12-14
(2020)湘0481民初94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蒋**、荀某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6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2-23
2020-12-14
(2020)湘0481民初94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与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11-22
2020-11-17
(2020)湘0481民初94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8-26
2020-03-11
(2019)湘0481民初10678号
产品责任纠纷
原告郑**诉被告耒阳市马水选立经营部等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327979.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8-26
2020-08-03
(2020)湘04民终1106号
产品责任纠纷
浏阳市文家市光明出口花炮厂与郑**、耒阳市马水选立烟花爆竹经营部等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耒公(哲)决字﹝2025﹞第0849号
未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等规定
未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等规定
100.00元
耒阳市公安局
2025-05-30
2
耒自然资执罚字﹝2024﹞77号
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从2003年开始擅自占用耒阳市哲桥镇三益村5组土地建仓库存放烟花爆竹,经现场勘测,当事人占地总面积7493.00㎡,农用地7492.00㎡(耕地3.00㎡,园地98.00㎡林地6923.00㎡,农村道路423.00㎡,坑塘水面45㎡),未利用地1.00㎡,4栋仓库占地面积1473.31㎡,建筑总面积1473.31㎡,层数1层,结构混合。
1.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7493.00㎡土地到哲桥镇三益村民委员会;2.没收当事人非法占用7493.00㎡土地上的建筑物(仓库,建筑面积1473.31㎡);3.对当事人非法占用3.00㎡耕地的行为处以20元/㎡的罚款,即罚款3.00㎡×20元/㎡=60元;非法占用7490.00㎡土地的行为处以15元/㎡的罚款,即罚款7490㎡×15元/㎡=112350元,合计:11241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肆佰壹拾元整。4.对当事人未办理建设手续的行为,处工程造价5%的罚款,即罚款1473.31㎡×600元/㎡×5%=44199元,大写:人民币肆万肆仟壹佰玖拾玖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际处罚款11241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肆佰壹拾元整
112410.00元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7-08
3
耒综执﹝2024﹞罚字0248号
当事人销售的爆竹(精装大地红)经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检验中心检验,检验报告编号:NOZB20230622,检验结果:部件(引燃装置-引火线、引燃装置-引燃时间),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要求,依据《2023年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80-2023),判定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销售货值金额1.6倍的罚款4320元,没收违法所得2628元, 罚没款共计6948元整。
4320.00元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