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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光超注册资本:51382.85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0006667367359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南张镇李庙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6
排除妨害纠纷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张**,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南张村村民委员会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4
排除妨害纠纷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南张村村民委员会,张**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8-20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秦**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4
2025-08-04
排除妨害纠纷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南张村村民委员会,张**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5
2025-07-28
买卖合同纠纷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6
2025-06-10
侵权责任纠纷
济宁瑞庆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7
2025-03-19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王*
李**,李**,山东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禹鼎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8
2025-02-20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4-07-18
(2024)鲁0811民初7847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4-06-25
(2024)鲁0811民初7847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8
2021-08-06
(2021)鲁民申58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苏**、李*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1-12
2020-11-13
(2020)鲁08民终47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苏**、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1-12
2020-11-13
(2020)鲁08民终474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苏**、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1-12
2020-11-13
(2020)鲁08民终50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苏**、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0-31
2020-10-28
(2020)鲁0811民初84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房**与李**、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0-19
2020-10-12
(2020)鲁0811民初819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孙**与宋**、济宁市群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7-31
2020-07-07
(2020)鲁0811民初6716号
路**与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3-31
2019-12-17
(2019)鲁民申5858号
劳动争议
陈**、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7-12
2019-05-19
(2019)鲁0811民初4051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汪**与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6-22
2019-05-30
(2019)鲁0811执保149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潘*、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50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鲁(济)煤监管罚﹝2026﹞020号
2026年3月2日至4日,济宁市能源局对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1.6322轨道顺槽1台移动式履带钻车供电电缆未安装防拔脱装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井下中央变电所1台127V隔爆兼本安型电源箱外壳未安设与局部接地极连接的接地导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2.六采区南翼辅助轨道第二道风门开关传感器故障,不能发出声音报警信号未及时维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6313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1部5t在用手拉葫芦钩头闭锁装置缺失未及时维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3.5311轨道顺槽第126#风筒编号处人行道侧巷道锚网开裂、肩窝漏顶未及时维修影响行人安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6322轨顺限员站人行道侧连续5m的巷道帮部喷浆体开裂未及时维修影响行人安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6317撤面巷处密闭墙墙皮脱落、墙砖断裂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4.6313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综掘机处3棵锚索外露长度为400mm、420mm、450mm超过300mm,不符合《6313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锚索外露长度150-300mm”规定;5315轨顺迎头第1架棚背帮不实,不符合《5315轨道顺槽作业规程》“架棚与帮部填充充实”规定;6315(外)工作面42#-44#液压支架端面距400mm,不符合《6315(外)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液压支架端面距不大于340mm”规定。5.6322皮带顺槽架棚拖后迎头3m超过2m,迎头后15m处帮部2棵锚杆失效,未及时采取补强支护措施,不符合《6322皮带顺槽掘进作业规程》“架棚棚腿至迎头最大距离不超过2m,发现坠网、锚杆失效等现象时,应及时采取补强支护措施”规定。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立案。
1.对第1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决定对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对第2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决定对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对第3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决定对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4.对第4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百一十七条,决定对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5.对第5项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5号,决定对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综合以上,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决定对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责令改正,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250000.00元
济宁市能源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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