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学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1MA759RLJ65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建设中路25号1幢3单元13层313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格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7号
2024年8月2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孟祥斌、张学鑫对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博川西城印象一期)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存在损坏消防设施的行为;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学乐)损坏消防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格尔木市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21
2
﹝格﹞市监处罚﹝2024﹞028号
2020年3月30日,当事人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在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2020年5月1日,当事人与青海博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取得了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3号西城印象二期小区的物业管理权。2020年7月期间,当事人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单位变更手续,成为了该小区特种设备(电梯)的使用单位。2024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负责管理的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3号西城印象二期小区使用的4台电梯(设备编号:171863、171864、171865、171866)的《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及通过《青海省特种设备监管系统》查询,上述4台电梯的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1月,之后未进行过定期检验。其中2台电梯(设备编号:171865、171866),电梯电源开关关闭,控制面板黑屏,处于停用状态中、另2台电梯(设备编号:171863、171864),控制面板显示正常,现场有人员乘用,处于使用状态中。当事人作为该小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在特种设备(电梯)超过检验有效期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使用。当事人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使用超过有效期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对当事人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电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上缴国库
35000.00元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4
3
格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号
2023年12月1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刘亚光、张学鑫对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的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博川西城印象二期)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你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格尔木莒来合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4400.00元
格尔木市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