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794424410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榆树市榆树大街南段(物流中心一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9
(2026)云0114民初17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2
2023-03-09
(2023)辽0792民初1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郗**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陈**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3
2021-05-27
(2021)吉0182民初294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4
2020-08-25
(2020)吉0182民初432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李**
榆树市人民法院
5
2020-06-03
(2020)吉0182民初17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4
(2026)云0114民初17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11
2023-08-29
(2023)鲁1321民初47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某某、李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2553.18元
民事案件
2
2021-04-23
2017-12-21
(2017)内0425民初8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内0425民初895号原告张**诉被告未**、王**、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2401.07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23
2017-12-21
(2017)内0425民初5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内0425民初556号原告李**诉被告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431.11元
民事案件
4
2021-04-23
2017-12-21
(2017)内0425民初1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内0425民初166号原告袁**诉被告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肖银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6513.64元
民事案件
5
2021-03-29
2020-12-24
(2020)吉0182民初432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曹*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2-25
2020-11-27
(2020)吉0182民初432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龚**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9-29
2020-09-11
(2020)吉0182民初432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9-29
2020-09-11
(2020)吉0182民初432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周*、夏**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1-02
2019-10-11
(2019)吉01民终40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与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19
2019-10-16
(2019)桂13民终11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45298.0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交综执(十二)04简罚〔2025〕028号
2025年11月10日10时30分,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牌号为吉AP9749辽A437X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途径吉兰泰连接线超限检测站,经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二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额尔登乌拉、王洋在检查中发现,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1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11-10
2
内交综执(九)06简罚(2025)066号
2025年09月16日12时13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包头西至察哈尔右翼前旗-方向,s24兴巴高速土贵乌拉东收费站,榆树市宏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拥有牵引车吉A5G885(挂车号:吉A4413超)涉嫌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行驶。
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2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