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唐正坤饵块加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正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02MA6PRY6T6P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八角亭107号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昭处罚〔2025〕6号
昭通市昭阳区唐正坤饵块加工店2024年5月8日从昭通市昭阳区金谷粮食经营部以135.00元/袋的价格购进了10袋靠山湖大米。使用两袋后,在2024年6月12日加工场所着火,扑救后重新整理,剩余8袋靠山湖大米堆在后面,2024年11月09日才翻出来,没注意生产日期,用于平时自己吃及做饵块有时需要不同大米混合所以翻出来后每天加10斤靠山湖大米在原料里。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5日使用靠山湖大米生产的饵块一共18300.00个,每个卖0.30元,生产的饵块均已售出,一共销售了5490.00元。每天生产饵块使用大米在150斤至200斤间。
昭通市昭阳区唐正坤饵块加工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所得:18300.00个×0.30元/个=549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限食品:(1)、6袋靠山湖大米;净含量:25KG;生产日期2024年4月12日;保质期:6个月;(2)、22.7斤靠山湖大米;生产日期2024年4月12日;保质期:6个月;
2、没收违法所得:5490.00元;
3、罚款:10000.00元;
罚没共计:15490.00元。
10000.00元
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