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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雄注册资本:20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600MA66AWP399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孝感街道涪江西路57号二楼一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22
(2025)川06民终4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彭**,彭**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1-22
(2025)川06民终3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禄**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1-22
(2025)川06民终4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朱*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1-22
(2025)川06民终4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尹*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1-17
(2025)川06民终6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张**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1-17
(2025)川06民终3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蒋**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01-17
(2025)川06民终2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邓**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5-01-17
(2025)川06民终3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吴*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1-17
(2025)川06民终3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刘*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10-29
(2024)川0603民初43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易**,刘**,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24
(2024)川0603民初43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刘远斌;易红梅
裁判文书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7
(2024)川0603民初43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刘远斌;易红梅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5
2024-11-30
(2024)川0603民初479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廖**;德阳市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5-04-25
2024-11-30
(2024)川0603民初480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柳**;刘**;德阳市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5-04-25
2024-11-30
(2024)川0603民初480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李**;郭**;德阳市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5-04-25
2024-11-30
(2024)川0603民初480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李**;曾**;德阳市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5-04-25
2024-11-30
(2024)川0603民初479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阎**;江**;德阳市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5-04-25
2024-11-30
(2024)川0603民初48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向**;赖**;德阳市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5-04-25
2024-11-30
(2024)川0603民初481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唐**;李*;德阳市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53.00元
民事案件
8
2025-04-25
2024-11-30
(2024)川0603民初480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朱某;德阳市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8.75元
民事案件
9
2025-04-25
2024-12-25
(2024)川0603民初43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某有限公司德阳分行;刘某;易某;德阳市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民事案件
10
2021-06-26
2021-05-08
(2021)川0603民初1225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雷**与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城﹝二﹞罚决字﹝2024﹞1号
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属实
处罚款人民币62400元(大写:陆万贰仟肆佰元整)
62400.00元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06-27
2
德旌市监罚﹝2024﹞114号
2023年10月以来,我局接到多起关于德阳市光耀置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件。经查,当事人在房地产广告宣传中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于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行为。当事人对外进行了“超5000㎡禅意水景”、“5000平米人工湖”的广告宣传,根据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旌阳分局《协助调查函》,阳光中央公园项目水域面积仅为1504.01㎡,且现实情况也是如此。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情形。
1.对当事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违法行为作情节严重处理,处广告费用的四倍罚款37200元;2.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作情节严重处理,处广告费用的七倍罚款65100元。综上,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共计人民币102300元(大写:拾万零贰仟叁佰元整)。
102300.00元
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3
德旌市监处〔2024〕51060324000083号
现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19年12月12日,住所为四川省德阳市孝感街道涪江西路57号二楼一号。分别于2020年3月5日和2020年4月26日取得德阳市旌阳区孝感街道辖区的阳光中央公园项目一期和二期的房地产开发许可。2020年5月11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预售直至2023年6月销售完阳光中央公园项目。 2023年10月开始我局收到超过一百余份投诉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以及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件,为此我局逐一甄别挨个核查,对能够整改和解释的问题已督促当事人整改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对存在的违法事实和无法整改的问题我局立案调查处理。 当事人为了增加阳光中央公园项目宣传效果和销售业绩,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德阳阳光大地”,与德阳开发区骏驰广告工作室签订网络推广服务协议发布推文进行宣传。同时委托德阳开发区骏驰广告工作室印制宣传单、户型折页图等纸质宣传资料进行宣传。2023年11月1日业主提供的宣传折页复印件中有“阳光·中央公园位于德阳的高铁新城区,驾车1分钟至一环路,步行6分钟达德阳最大交通枢纽一-四站合一的德阳火车北站,26分钟即达成都,30分钟通达全城,3小时直达西安。”和“阳光·中央公园周边生活配套完善,坐拥苗苗幼儿园、开心果幼儿园、金苹果幼儿园涪江路小学、德阳一中分校、德阳十中等优质教育资源。驾车约5分钟可达新铁医院,约10分钟可达妇女儿童医院、德阳市人民医院城北分院。”、“超5000㎡禅意水景”等宣传用语。2023年12月8日截取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德阳阳光大地”上2021年1月30日发布了一篇名为“不负期待 渐入家镜!阳光·中央公园3#19#封顶大吉”的宣传文章,其中有“阳光·中央公园周边规划产权,小区未来规划有七千多平米的社区配套商业,加上现有的孝感农贸市场,世纪华联满足日常所需,车行五分钟的距离 就有新铁医院,孝感卫生院,以及很多的大型药房,同时距离项目10-15分钟的车程是目前正在修建的妇女儿童医院 (预计2年内投入使用),还有德阳市医院分院(三甲医院约 2023年修建好)。”宣传内容。当事人配合调查后,于2023年底删除涉嫌违法广告的相关微信推文。 根据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旌阳分局关于《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的复函(2023-884)显示阳光中央公园项目水域面积为1504.01㎡。而当事人在2020年3月至10月期间在长江东路211号壹中心进行宣传时,《阳光中央公园项目房源纸》上印有“5000平米人工湖”、以及给业主发放的宣传折页上印有“超5000㎡禅意水景”与实际不符。 当事人提供的《物料印刷合作协议》宣传单印刷制作费用3000元、户型折页图DM单印刷制作费用6000元和微信公众号运营费用300元,认定当事人发布的违法广告费用为9300元。
罚款10.2300万元
102300.00元
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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