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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裕威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英杰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7MA9F7PJ719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应举镇南范村16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3
(2024)豫0711民初1141号
运输合同纠纷
河南裕威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绿筑钢结构有限公司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2
2022-08-12
(2022)豫1521民初24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包**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裕威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张**
罗山县人民法院
3
2022-08-11
(2022)豫1521民初24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包**
河南裕威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张**
罗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7
2021-03-24
(2021)豫0727民初1063号
承揽合同纠纷
河南裕威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林**、王**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4-27
2021-03-05
(2021)豫0727民初1063号
定金合同纠纷
河南裕威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林**、王**定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1728202400730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10月26日21时58分,车辆牌号为豫GL6579(黄色)豫GCF77挂(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货总质量为54.200吨(54200千克)。该车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49000千克),超出限值5.200吨(5200千克),超限率10.61%。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车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0%以上不满30%。总质量超限以500元罚款为基准,每超限定标准1000千克增加罚款150元。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2
J371728202400731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10月28日00时02分,车辆牌号为豫GL6579(黄色)豫GCF77挂(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货总质量为54.700吨(54700千克)。该车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49000千克),超出限值5.700吨(5700千克),超限率11.63%。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车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0%以上不满30%。总质量超限以500元罚款为基准,每超限定标准1000千克增加罚款150元。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3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1013501号
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
河南裕威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因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七条给予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10-10
4
J371728202400529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长兴黄河浮桥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4月18日17时25分,车辆牌号为豫GJ6956(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长兴黄河浮桥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货总质量为55.100吨(55100千克)。该车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49000千克),超出限值6.100吨(6100千克),超限率12.44%。证据: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6
5
J371728202400453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东明县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6月11日21时29分,车辆牌号为豫GL6579、豫GCF77挂(黄色)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东明县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货总质量为52.900吨(52900千克),超限3.900吨(3900千克),超限率7.96%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2
6
J371728202400253
2024年04月02日 17时30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106国道东明鲁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附近对苏连仑驾驶的豫GL6579(黄色)豫GCF77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卢俊刚、杨涛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2024年04月02日15时38分,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沙沃黄河浮桥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车辆牌号为豫GL6579(黄色)豫GCF77挂(黄色)号车为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沙沃黄河浮桥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该车为六轴、核载总限值为49.000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车货总质量为53.100吨(53100千克),超限4.100吨(4100千克),超限率8.36%。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16
7
J371728202400238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4月02日15时54分,车辆牌号为豫GJ6956、豫GHJ29挂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货总质量为52.900吨(52900千克),超限3.900吨(3900千克),超限率7.96%。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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