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康富则来服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虹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6MACEX8JK8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423号附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3〕368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99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权利人通过实物照片的外观对比方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经权利人鉴定,被查获的商品非棒球主盟资产公司授权生产的商品,属侵权商品,侵犯棒球主盟资产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述99件涉案商品在店内明码标价销售,其中:腰包10个,标价169元/个,货值金额1690元;袜子13双、标价19元/双,货值金额247元;帽子9个,99元/个,货值金额891元;短恤12件,99元/件,货值金额1188元;T恤42件,99元/件,货值金额4158元;长裤4条,99元/条,货值金额396元;短裤9条,99元/条,货值金额891元。当事人上述99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至2023年9月8日被本局查扣,无售出,货值金额共计9461元,违法经营额为9461元。
经本局检查后,当事人意识到了错误,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及时开展了全面自查,并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权商品99件(腰包10个、袜子13双、帽子9个、短恤12件、T恤42件、长裤4条、短裤9条);
2.罚款人民币14191.5元。
14191.50元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