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02552151990Q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8
(2024)陕0302民初10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艾**
宝鸡市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05
2018-11-01
(2018)陕0303民初24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18)2411号原告宝鸡市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5-01-15
2015-01-15
(2014)宝中民一终字第00630号
劳动争议
高**与宝鸡市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5-01-15
2015-01-15
(2014)宝中民一终字第00634号
劳动争议
黄*与宝鸡市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5-01-15
2015-01-15
(2014)宝民一终字第00633号
劳动争议
苗*与宝鸡市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5-01-15
2015-01-15
(2014)宝中民一终字第00629号
劳动争议
马**与宝鸡市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渭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5号
现查明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宝隆御邸小区一期小区地下停车场 C-02车位 处两处感烟探测器未保持完好有效;地下一层停车场两处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 完好有效;地下停车场西侧入口处手动报警器亮;作为宝隆御邸小区的物业公司宝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现决定给予宝鸡市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宝鸡市渭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