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必洋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MA5NE1KC1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7号恒安公寓2号楼211号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5
(2024)桂1226民初44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04-25
(2024)桂1226民初44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3-08-07
(2023)粤1226民初7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周**
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黄**
德庆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7-04
(2023)桂0107民初345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
姚**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20
2022-08-08
(2022)桂0127民初8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龙**、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1401交罚﹝2025﹞1215号
2024年11月25日15时49分,甘新坚驾驶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BN536货运车辆途经扶绥县上龙大道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52.1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21.15吨,超限率为68.23%。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当事人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配合调查,及时主动消除违法状态,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符合从轻处罚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
180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4
2
粤湛雷交罚﹝2025﹞01755号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湛江市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7
3
桂0704交罚﹝2025﹞0036号
2024年04月08日12时35分,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S3126货运车辆途经钦北区大寺不停车检测点(方向2)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3吨,超限率为26.53%。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300.00元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7
4
桂0704交罚﹝2025﹞0035号
2025年02月25日21时56分,何寿俭驾驶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S3126货运车辆途经钦北区平吉贤架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1吨,超限率为22.45%。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100.00元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7
5
粤湛雷交罚﹝2025﹞00955号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湛江市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17
6
桂0800交罚﹝2025﹞0089号
2024年11月24日08时42分,卢洲炜驾驶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Y7609货运车辆途经贵港市覃塘区五里不停车检测点路段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10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0.83吨,当天从广西贵港市五里工业园运载泥渣至广西贵港市五里六贡村。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出限值15.83吨,超限率为63.32%。
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1700.00)
17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24
7
琼交征琼山罚字(2024)212号
桂ABE213-柴油机动车辆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0日以上1年以下
处以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琼山分局
2024-11-12
8
粤湛雷交罚﹝2024﹞02450号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湛江市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4
9
桂0504交罚﹝2024﹞0647号
2024年01月08日22时07分,桂ABE723货运车辆途经 G228线K6595+200m(山口河面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1.4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重10.45吨,超限率为33.71%。
南宁市新威物流有限公司(桂ABE723)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
5000.00元
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0
10
粤湛雷交罚﹝2024﹞01603号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湛江市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