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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冰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1MA2CGX5U6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晓城天地商业中心3幢338-55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7
(2024)浙0114民初554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汪**
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
2022-01-20
人事争议
杨**
第二仲裁庭,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钱卫公罚﹝2024﹞2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钱卫公罚〔2024〕20号  案件名称: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采取有关水质维持措施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陈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6月27日,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采取有关水质维持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缴纳(单位账户缴款选择后两种方式之一缴纳)。使用手机“支付宝”扫描缴款通知单的二维码缴纳,或使用“浙里办”APP公共支付按执收单位或按缴款单号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也可以凭缴款通知书到杭州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对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000元;
1000.00元
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4-08-08
2
杭钱卫公罚﹝2023﹞1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钱卫公罚〔2023〕18号  案件名称: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陈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6月,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游泳场所经营期间的检验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游泳池水化合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七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缴纳(单位账户缴款选择后两种方式之一缴纳)。使用手机“支付宝”扫描缴款通知单的二维码缴纳,或使用“浙里办”APP公共支付按执收单位或按缴款单号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也可以凭缴款通知书到杭州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08-21
对杭州凡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5000元;
5000.00元
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3-08-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5-3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