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华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天豪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4MA37WAJ609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欣北大道118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26
(2022)赣0502民初5817号
民间借贷纠纷
龚**
新余市华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1-10-14
(2021)赣0502民初70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蒋*
杨**,新余市华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8
2022-08-03
(2022)赣0502执保1781号
借款合同纠纷
龚**、杨**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125315.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12-29
2021-09-13
(2021)赣0502执保2029号
申请保全案件,买卖合同纠纷
蒋*、新余市华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459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环(高)罚﹝2024﹞25号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对新余市华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捌拾元整。
190000.00元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09
2
余市监稽认处罚﹝2024﹞2号
当事人违规开展检测并出具不实的检测报告,按照省检查组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当事人上述存在的问题5月7日经省检查组刘晓玫、李骏已确认整改好,并在《专项监督检查整改报告》上签字确认。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第十三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 的规定。构成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违法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的规定。
30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2-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新余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