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坤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玉青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3MA390JD80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1388号5#楼400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化处罚〔2024〕1号
当事人行为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及未经注册的进口特殊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经调查并鉴于以上事实,我局认定,依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五条“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应当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产品标签样稿一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二)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行为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及未经注册的进口特殊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81524.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