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健康产业(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0307390234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兴西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5
(2023)浙0382民初1201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温州远承钢构有限公司
爱心健康产业(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翁政罚决字﹝2024﹞第000010号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沙川村实施了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或林地毁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贰拾肆元叁角伍分整(¥17324.35)。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毁坏且未恢复绿化及林业生产条件的林地面积为1585平方米(折2.38亩),均为一般商品林。根据《乐清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类型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无需覆土种植乔木费用为7279.14元/亩,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森林法》切实做好林木采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37号),其他林地参照周边林地,按乔木林地计算。现依据《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贰拾肆元叁角伍分整(¥17324.35)。
17324.35元
乐清市翁垟街道办事处
2024-07-22
2
翁政罚决字﹝2023﹞第000113号
当事人某某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某某街道某某村实施了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三个月内自行拆除,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伍角(¥19,680.50)
1、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78722元的0.25倍的行政处罚,计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伍角(¥19680.50元)
19680.50元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2024-01-10
3
乐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44号
爱心健康产业(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03-30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沙川村实施了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参照《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乐资规发[2022]31号)及《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林防[2023]23号)的规定标准,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零贰拾柒元捌角柒分(¥375,027.87)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零贰拾柒元捌角柒分(¥375,027.87)
375027.87元
乐清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