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1781448384P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中路86-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5-27
(2020)青2801民初128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2
2020-05-2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0-05-27
(2020)青2801民初128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周**,吴**,陈**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5-27
2015-05-27
(2015)格民初字第675号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叶**与被告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格尔木市监案字﹝2022﹞056号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于2007年05月15日在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肥料销售;中草药种植;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经营;家禽饲养;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07年05月15日。营业期限:2007年05月15日至长期。住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中路86-1号。2022年5月25日,一名自称肖杨(具体情况不详,联系电话:18119016868),电话联系当事人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经理李吉辉称其在格尔木市达布逊地区购买了一批原料(粉状钾肥),问能否加工成农用颗粒钾,当事人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口头协议以加工费每吨100元的价格帮肖杨加工,共计:加工60吨。非法获利:6000元(60*100)。2022年6月7日,青海省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海西州盐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农用颗粒钾进行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氧化钾含量、镁含量不符合Q/YCJF001-2017标准,依据《2022年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商品质量州级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判定为不合格。2022年6月10日当事人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将上述60吨农用颗粒钾,加工完成后,为了方便运输,将60吨农用颗粒钾装入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原来使用的旧包装袋中,肖杨将60吨农用颗粒钾雇车拉走。当事人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未销售。 对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达不到涉嫌犯罪移送标准。
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的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格尔木亿超颗粒钾肥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农用颗粒钾的行为处以罚款12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12000.00元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