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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新迎源百货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5MA74PUXE65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四中西门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庄)市监罚〔2026〕6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3月13日经申请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租用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四中西门对面临街商铺,经营庄浪县新迎源百货部。 2026年3月19日,庄浪县公安局、庄浪县市场监管局、庄浪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学校周边环境联合整治中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在其门店内检查发现白沙(新精品二代)0.9条,好猫(长乐九美)0.6条,好猫(长乐)0.9条,天子(金)0.6条,利群(夜西湖)1.6条,兰州(细支珍品)1.7条,好猫(细支长乐)1条,黄鹤楼(软蓝)1条,兰州(硬珍品)2条,延安(软)1.4条,云烟(紫)1条,芙蓉王(硬)0.7条,泰山(望月)0.7条,黄金叶(金满堂)0.7条,娇子(时代阳光)0.5条,红塔山(经典100)0.9条,娇子(软阳光)1.1条,红塔山(硬经典)0.8条,好猫(猴王磨砂)0.5条,共计19个品牌规格18.6条卷烟。该当事人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能提供该批卷烟的购货凭证。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烟草制品经负责人批准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庄浪县烟草专卖局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全省卷烟(雪茄烟)价格目录(2026年第一期)》和《退出全省卷烟(雪茄烟)价格目录品规》(甘烟办综〔2026〕1号)规定核价,核定该批涉案烟草制品零售价格货值金额2791元。 又查:当事人于2026年3月15号从县城烟酒部以烟草公司核定的批发价收购白沙(新精品二代)1条,好猫(长乐九美)1条,好猫(长乐)1条,天子(金)1条,利群(夜西湖)1条,兰州(细支珍品)1条,好猫(细支长乐)1条,黄鹤楼(软蓝)1条,兰州(硬珍品)2条,延安(软)2条,云烟(紫)1条,芙蓉王(硬)1条,泰山(望月)1条,黄金叶(金满堂)1条,娇子(时代阳光)1条,红塔山(经典100)1条,娇子(软阳光)2条,红塔山(硬经典)1条,好猫(猴王磨砂)1条。收购价金额2406.70元。 截止2026年3月19日,当事人以市场零售价销售白沙(新精品二代)0.1条,好猫(长乐九美)0.4条,好猫(长乐)0.1条,天子(金)0.4条,利群(夜西湖)0.4条,兰州(细支珍品)0.3条,延安(软)0.6条,芙蓉王(硬)0.3条,泰山(望月)0.3条,黄金叶(金满堂)0.3条,娇子(时代阳光)0.5条,红塔山(经典100)0.1条,娇子(软阳光)0.9条,红塔山(硬经典)0.2条,好猫(猴王磨砂)0.5条,销售金额744元。获利101.48元。
对庄浪县新迎源百货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1116.4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1.48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217.88元,大写壹仟贰佰壹拾柒元捌角捌分整。
1116.40元
庄浪县市场监管局
2026-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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