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特智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武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81MA334TTL2J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奎岭村香溪美地小区15号、16号、36号楼群楼店面及商场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市监阳下处罚﹝2023﹞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30日以7.03元/kg的价格从闽侯县南通陈恩锦蔬菜批发商行购进生姜13.5kg,并以9.98元/kg的价格用于销售。涉案批次生姜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和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检验结论均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之日止,上述生姜有2.39kg用于抽样,剩余11.11kg已销售完毕,买样和销售价格为9.98元/kg,涉案生姜的货值金额计134.73元,计违法所得134.73元。当事人从无法查证的渠道购进本地生姜16kg,以11.98元/kg的价格用于销售。涉案批次本地生姜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和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检验结论均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之日止,上述本地生姜有2.388kg用于抽样,剩余13.612kg已销售完毕,买样和销售价格为11.98元/kg,涉案本地生姜的货值金额计191.68元,计违法所得191.68元。上述涉案生姜和本地生姜的货值金额总计326.41元,计违法所得326.41元。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30日以7.03元/kg的价格从闽侯县南通陈恩锦蔬菜批发商行购进生姜13.5kg,并以9.98元/kg的价格用于销售。涉案批次生姜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和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检验结论均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之日止,上述生姜有2.39kg用于抽样,剩余11.11kg已销售完毕,买样和销售价格为9.98元/kg,涉案生姜的货值金额计134.73元,计违法所得134.73元。当事人从无法查证的渠道购进本地生姜16kg,以11.98元/kg的价格用于销售。涉案批次本地生姜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和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检验结论均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之日止,上述本地生姜有2.388kg用于抽样,剩余13.612kg已销售完毕,买样和销售价格为11.98元/kg,涉案本地生姜的货值金额计191.68元,计违法所得191.68元。上述涉案生姜和本地生姜的货值金额总计326.41元,计违法所得326.41元。依据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行为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5000.00元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