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家友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小梅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22MABNGQCL4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福利院辉煌村4组(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城市监处罚〔2026〕139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2024年1月-2025年12月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问题,违规收取金额271956元,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98694.09元通过自查自纠和通城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后已全部退回医保基金。剩余违规收取金额73261.91元本局2026年 8月20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个工作日内将违规收取的73261.91元退回给通城县民政局。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将违规收取的73261.91元退回给通城县民政局,违规收取的73261.91元是违法所得,应予没收,是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73261.91元。
0.00元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