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远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9313603099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都会中心22栋2单元302室(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31
(2022)浙0329民初17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王**
泰顺县人民法院
2
2022-05-11
(2022)浙0329民初7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泰顺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泰顺县人民法院
3
2020-02-07
(2019)浙0329民初25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张*,江西江龙集团帆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
泰顺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5〕8022
2025年11月3日,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综合治超监管平台系统及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调取抽查时发现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2日期间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18次,涉及9辆(浙CG5918、浙CG5055、浙CG5067、浙CG5800、浙CG5511、浙CG5969、浙CG0670、浙CG7558、浙CG1959)货运车辆。该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日期是2014年9月17日,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2年9月22日至2032年9月22日,该公司共拥有17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52.94%。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其行为违反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责令停业整顿7天。
0.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2
温路政罚〔2026〕8013
2026年1月15日09时58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夏伟华、徐志强在司筱线27K+600m巡查时,发现浙CG5511/浙C7433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为徐肖肖,浙CG5511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调查发现:2026年1月15日早上徐肖肖驾驶浙CG5511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碎石从罗阳开往筱村安磊石材厂。经执法人员引导至筱村过磅点进行检测,经检浙CG5511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重64.45吨,超限15.45吨。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玖拾伍元整。
1695.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2
3
闽宁寿交执(2025)罚字第79号
2025年03月16日18时18分,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CG6558(黄色)解放牌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沙子,行至G235线K1187+050M路段时,经寿宁县交通运输局设置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8.86吨,总质量限值为49.00吨,超限9.86吨,超限率为20.12%,现场电子情报板已将要求卸载的信息及卸载的地点告知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
罚款2700元
2700.00元
寿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5-12-30
4
温路政罚﹝2025﹞8028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20省道105k+850m检查时发现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佰壹拾柒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佰壹拾柒元整。
417.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5
温路政罚﹝2025﹞8027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6日12时10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26省道K68+200M检查时发现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柒拾壹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柒拾壹元整。
1071.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6
温路政罚﹝2025﹞8022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3日09时18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20省道98k+350m检查时发现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9
7
温路政罚﹝2025﹞9015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7日15时40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国道小沿村路段检查时发现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佰贰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县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柒佰贰拾元整。
72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1
8
温路政罚﹝2025﹞9014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7日15时40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国道小沿村路段检查时发现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县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元整。
132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1
9
温路政罚﹝2025﹞8022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5日19时35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26省道K108+700M检查时发现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泰顺县荣顺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捌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5185.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6
10
温路政罚〔2025〕80197
2024年12月27日9时15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夏志波、杨德奎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2017:35:17车号为浙CG5055在X726罗龟线(袁家地至长垄公路)赤坑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5.5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55吨。
-
1252.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